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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外贸—澳大利亚修订“带核李属水果”的进口条件 食品资讯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2-11-04  浏览次数:269

      据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(AQIS)消息,近日该局发布公共检疫警告(PQA0795),修订了带核李属(Prunus spp)水果的进口条件。最新进口条件一经发布立即生效。

    最新进口条件规定,对于来自"李痘病毒"国家的干制、带核、李属水果产品(经晒干、未加工、嫩化、复水、脱水制成),除需要获得进口许可外,还需要进口商提供产品在干制过程中温度达到了60℃保持60分钟的说明,或者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能表明该水果来自非疫病区。

    如果产品达不到以上条件的要求,那么产品在到达时需要强制热处理。另外,对于来自"非李痘病毒"国家的带核李属水果产品(经晒干、未加工、嫩化、复水、脱水制成)需要获取进口许可,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放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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